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2日讯 2018年一季度,青岛市物价水平温和上涨,4月1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上涨2.4%,涨幅与去年同期比扩大1.1个百分点。
节日影响月度指数“先扬后抑”,一季度,以春节前消费旺盛和春节后需求平淡为主要表现的“节日效应”对消费价格走势产生重要影响。1~3月份,青岛市CPI同比涨幅先升后降,分别为1.5%、3.6%和2.1%,呈现明显波动的阶段性特征。其中2月份受春节错月影响,价格同比涨幅显著扩大。
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全部上涨,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4%,是推动一季度CPI上涨的首要影响因素;衣着类价格上涨5.8%,涨幅为八大类最高,拉动CPI总指数上涨0.51个百分点。另外,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上涨3.5%、2.9%、2.2%、1.8%、0.9%和0.3%。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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