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青岛分公司未按照要求电梯维护保养被通报

2018-05-08 17:25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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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5月7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7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其中,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人姓名)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立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为91370200733503182X,处罚事由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处罚结果为1.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2.罚款1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040元。

   [编辑: 于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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