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5月7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7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其中,山东向青源燃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活动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山东向青源燃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活动案,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人姓名)为山东向青源燃气有限公司(李绪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为91370783MA3ER0LT31,处罚事由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活动,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处罚结果为1、责令停止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活动的违法行为;2、处罚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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