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七部门联手为学生减负 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2018-05-09 10:5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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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青岛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炉啦!为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本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5月8日,市教育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以及部门分工合作等具体内容。

  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禁止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格学生作业布置。科学设计作业。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严控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要求严格控制。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规范作业公示监督。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各区市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畅通举报监督形式。各区市 、各学校要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并通过印发明白纸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同时,安排专人每周开启信箱,汇总整理学生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签订责任书。学校校长要与全体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教师责任,强化教师师德和学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职教师参与任何有偿补课行为。

  家长教育要跟上每年至少8节课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家长会,围绕学生教育进行家校沟通,共同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以学校为单位建设家长学校,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引导教育家长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学会科学抚养、教育子女,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鼓励学校和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居委社区合作,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开展家长教育工作。用好现代网络媒体教育手段,建设网上家长教育学校、家长教育手机APP,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家长教育。

  (城市信报记者 郝春梅)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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