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4日讯 为查清“三农”家底,反映十年来“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按照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青岛市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青岛市农普办和青岛市统计局将分期发布普查公报,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为2016年度。普查登记对象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土地覆盖要素。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
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末,青岛全市共有1.0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0.46万个;100.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2.5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市共有144.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其中女性68.1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5.1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70.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59.1万人。
2016年末,全市耕地面积519.2千公顷,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92.3千公顷。2016年末,全市100%的村通电,14.0%的村通天然气。100%的镇街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镇街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
2016年末,99.9%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96.8%的户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是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52.6%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39.3辆,摩托车、电瓶车126.1辆,淋浴热水器69.7台,空调58.6台,电冰箱104.8台,彩色电视机112.2台,电脑54.9台,手机228.4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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