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12日讯 城阳56岁男子于某头天晚上饮酒后驾驶小货车被青岛交警支队李沧大队查获,经查为二次酒驾。第二天中午于某再次饮酒后驾驶小货车造成刮擦事故,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7月11日,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获悉,近日,于某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6年7月26日下午2时20分,在城阳区夏塔路,于某饮酒后驾驶小货车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半年后,经7天的“回炉”学习及考试于某拿回了驾驶证。2018年6月22日晚9时17分,在李沧区湘潭路,于某饮酒后驾驶小货车再次被青岛交警支队李沧大队查获,经查为二次酒驾,驾照再次被暂扣。李沧大队要求于某第二天到中队接受处理,而于某没有到案接受处理。6月23日下午5时20分,在城阳区夏塔路与黑龙江中路路口处,于某驾照被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小货车与小轿车刮擦,被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执勤交警查获。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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