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亲哥认罪认罚获从宽 青岛男子被判刑6年

2018-07-14 09: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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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通讯员白树文

  2016年9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两高三部”试点办法,青岛市检察机关开始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据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青岛市两级检察院起诉的14234件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190件,适用率达57.54%,量刑建议被采纳率和服判息诉率均达99%。青岛市两级检察院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了人权保障。

  照顾八旬老母产生家庭积怨

  家住青岛市的陈二是个温和的人。他孝敬父母,常年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他爱护晚辈,三弟突然故去后,他勇敢地担起抚养侄子的责任。和陈二同样单身的大哥陈大,性情暴戾,与父母争吵,索要钱物,还因为父亲偏爱侄子,而威胁要除掉侄子好霸占财产。就在2016年父亲出殡的时候,陈大还喊着要除掉侄子,后来也真砍伤了侄子。

  2017年2月18日,陈二来到母亲家发现母亲直接大便到了床上,本该好好照顾母亲的陈大既没有发现,更没有给母亲换好尿布。多年的积怨使陈二与陈大发生了争吵,直到陈大睡去,陈二的内心仍然无法平静。他拿起了菜刀,砍向了熟睡的陈大。陈大当场死亡,而明白犯下大错的陈二,也随即拨打了110,投案自首。

  证据充分,口供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却没有简单结案。他们走访了陈二的亲戚及周围的众多邻居。检察官更是走进医院,来到陈二83岁的老母亲病床前,与老人交流。了解老人看法后,检察官请其他亲属作证,制作详细的笔录,证实老母亲虽然心中悲痛,但还是同意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而这也是其他亲属的请求。

  主动投案认罪认罚获减刑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情节;被告人、被害人是亲兄弟,均单身,没有子女;共同的近亲属只有母亲,83岁,瘫痪在床,不能自理;母亲及其他亲属均同意对陈二从轻处罚。这些都是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而且被害人对案件的引发具有极大责任。

  于是检察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了有期徒刑六至八年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也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陈二有期徒刑六年。

  “全市检察机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的适用成效已经十分显著,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但我们并没有止步于此,不断拓展适用案件范围至重罪和职务犯罪案件,通过适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于仲君补充说,“在新型金融犯罪领域,我们成功探索并建立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主导、创新证据规格、审查出示海量证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青岛办案模式,已办结的16件29人均认罪认罚不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中陈大、陈二、陈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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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科技让案件处理更加高效


  高效、便捷,是我今天最大的感受”,公诉人感慨道,“一般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只需要5至10分钟,因距离看守所50多公里,有时遇到交通拥堵或者恶劣天气,往返看守所开庭就需要2个小时甚至半天时间。远程庭审解放了检察官的双脚,节约了开庭往返在途时间,极大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依托智慧青检全视通平台这样的高科技手段,市院也可以同步指挥观摩我们的庭审时况。”

  “除了‘三远一网’建设,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我们智慧公诉体系的核心。可实现一键生成12种文书、提出量刑建议、办案指引暨绩效评估、文书纠错、同案同判、语音识别等多种功能。系统自2017年8月份运行至今,已辅助公诉科办理案件338件,占受案的68%,累计生成文书2569份,提供量刑建议342次,缩减了近40%的办案事务性工作,在推动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实现了巨大飞跃。”崂山区检察院公诉科长昝立群介绍说。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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