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强制退房续:银行称开发商偷工减料

2018-07-26 17:4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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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26日消息 7月19日,半岛网报道了《两年前银行强制职工买"自建房" 房价翻番后要求原价退》,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对此记者跟踪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农商胶州支行称开发商“偷工减料”;开发商青岛中云实业有限公司则喊冤没收到购房人的一分钱,是银行先违约;胶州市房产局协调多次未果,由于银行属于驻胶单位无管理监督权,建议购房者和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青岛银监局则表示这属于合同纠纷也管不了。那么最终这200位购房者是否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前段时间,青岛法院审理一件“买房3年后房子涨价400万卖家反悔,法院判决卖方赔偿400余万”的案件,那么针对青岛农商银行这次“原价”退房事件,购房者是否也可以如此维权。对此,相关行业律师认为购房者可以从两个方向进行维权:“第一条要求近两年因房价上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第二则是要求银行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赔偿。”

  事件回顾:

  交了购房款 银行单方面要求购房者原价退房退款


  2016年,李先生等近200位职工或职工亲朋交纳了13万元,认购位于海尔大道与香港路口东侧(交警大队西侧)的农商小区(现已更名为“少海·名仕府邸”),当时房屋价格在4000—5800元/平方米。但在今年他们接到银行通知,要求他们单方面退房,且只能退13万元。如果不退银行职工有职务的免职,无职务的辞退。职工给其他亲朋顶名认购的,也要求职工去做“工作”。

  如今该处房屋已经涨价到12500元/平方米,翻了一番还要多。但对于退房一事,银行只是解释自己是中介方,退房则是开发商的决定,他们无法干预,开发商则表示是银行先违约。两方各说各有理,购房者维权无门。

  事件跟踪:

  银行告知购房者开发商偷工减料 退房征集了职工意见


  事情过去近一周,但李先生反映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李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银行给一些购房者发了一些退房退款的解释说明,但是他们认为太牵强,“银行甩锅甩的干脆利落。”这份解释中,银行表示之所以不支付款项,是因为开发商中云实业始终不给职工分别单独开具收据,只想对购买人开具一张总收据,不能保证每名参加活动员工的权益。除此之外,银行认为开发商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开发商对小区抗压桩及抗压桩方案进行了更改,由原来的1939支减少为354根,并拒绝银行提出的还原方案的建议。”这份解释中,银行认为无法确保小区质量,开发商的优化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实际是行“偷工减料”之实。

  对于银行的解释李先生一众业主并不认可。“首先买房的是我们,退房退款是不是先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这种大包大揽的行为好意思说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李先生说,在这份解释中,银行称经征询广大职工意见,大家对8000元房屋均价不认可。“大家当然不能认可单方面涨价的行为,还说大部分职工自愿退房不再购买,如果不是辞职免职的威胁在,谁不买呢?”李先生说,这次职工们都是“被自愿”了。李先生认为,如果银行真的如解释中所说,为了员工权益着想,那么他们应该做的不是以免职辞退员工作威胁。“起码你跟职工说明了情况,把买不买的选择权交给职工和购房者吧?”

  银行:

  领导开会去了


  针对此事,记者7月26日再次联系到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负责这件事的部门领导现在去开会了,等回来给你回电话。”16时30分左右,记者再次联系到农商胶州支行,工作人员解释领导开会还没回来。截止到18时左右记者发稿前一直未接到对方回复。

  胶州房产局:

  银行先违约 属驻胶单位无法监督管理


  胶州市房产局预售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房产局已联系银行和开发商协调多次。“这件事最开始时,是银行和开发商签了个协议,类似团购性质,号召银行职工买房。”该负责人介绍,当时职工认购的并不多,于是就在社会上宣传可以用职工顶名购买,可以享受一些优惠。但在收完款后银行并没有把钱交付给开发商。“当时开发商就认为银行毁约,并终止了协议。”该负责人介绍,因此这些购房人首先需要找银行协商解决这件事,跟开发商的关系实际上并不大。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个节还是需要银行来解开。”该负责人解释,期间他们沟通协调了多次,开发商也表示为了解决问题,可以对不予退房的购房者优惠购买的资格,但是不可能像2016年时的房价一样了。

  采访中,房产局负责人解释,由于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属于驻胶单位,因此胶州房产局并没有管理监督的权利,能做的只能是协调工作。“我们能做的就是协调三方拿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是建议购房者能够找到银行的上级主管单位反映此事。”

  青岛银监局:

  属于合同纠纷 建议走司法程序


  7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青岛市银监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件事也管不了。“我跟领导反映了,领导说这件事属于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律师:

  可以主张银行赔偿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差额


  近两百位购房者的维权路再次堵上,接下来该如何维权?记者咨询了相关行业律师,律师表示如果购房者继续维权,认为可以从两个方向进行。“一个是要求银行赔偿这两年因房价涨价导致自己的损失,但是这个举证比较难。”律师称,首先需要购房者能够证明当时确实有购房意愿。“就是说如果不买农商小区的房子,也会买其他小区的。”律师说,这一条的举证比较难,而通过目前购房者提供的一些证据,比方说认购款确认函和选房选车位的文件上,都是银行的盖章,也就是说这是和银行的协议。“就像银行解释的他们是中介,只是一共团购行为,现在只是因为一些原因团购解散了而已。”

  如果这一条陆走不通,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银行进行其他方面的赔偿。“原价退还13万元是不合理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要求银行支付这两年的利息。”律师强调,这个利息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算的。

  针对此事,半岛网将继续关注。

  记者 王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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