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国颂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9日讯 9月8日下午5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灵珠山东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苏A牌照的小轿车在准备下高速时突然停在了拐弯处,由于高速公路明文规定,禁止机动车在高速匝道路段随意停车,民警随即快步上前查看。刚走到轿车旁,民警就闻到车内一股酒味,驾车男子面红耳赤,就连坐在车内的几名乘客也是,一车人都喝了酒。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执法站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
经了解,驾驶员傅某当天中午和同事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适逢周末,几个人在酒桌上一商量,决定由傅某开车带着大家到青岛去游玩,谁知刚到青岛辖区,就被交警查获。傅某涉嫌饮酒驾车,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便开具了处罚凭证,依法对傅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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