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税警重拳出击整顿发票虚开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明显

2018-12-12 16:5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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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2月12日消息 2018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活动两年专项行动进行工作部署。青岛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四部委工作要求,坚持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罚于后,针对发票虚开行为有所抬头的实际,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雷霆般地“快、准、狠”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日前,青岛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工作运行机制四号专案—“代某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案”一举告破,6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主犯代某杰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时某居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万元,潘某宝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61人正在审查中

  据悉,青岛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案源分析中发现,李沧区18家经营塑料的企业取得大量认证后失控发票并抵扣税款,其申报及发票使用情况存在诸多异常现象。通过调查发现,该批企业均由代某杰实际控制,存在重大虚开嫌疑。鉴于该案涉案企业众多,金额巨大、跨期较长、案情复杂,青岛市税务局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制定了“夯实案件犯罪证据,争取案件全面告破”的工作目标,利用国家税务总局“云平台”及电子底账系统,开展上下游涉案企业的梳理分析,最终确定了收网抓捕的具体范围。

  在税警部门收网行动中,该串案核心人物代某杰被抓捕归案。通过审讯,青岛市税警部门证实,自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期间,代某杰雇佣他人且使用他人身份证明,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青岛某塑料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通过中间人居间介绍,按照6.1%-6.3%比例从他人取得进项发票之后,按照7%-7.5%比例收取开票费,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关键证据取得后,青岛市税警部门顺藤摸瓜,破获涉及该案件的受票企业36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补缴税款1100余万元。

  从查处情况看,目前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及判决的涉案当事人仅是这一虚开串案的“冰山一角”。根据已掌握线索,代某杰等人实际控制的18家公司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900余份,涉及10个省市的30余家公司,价税合计1.7亿元,税额2470万元;同时,该虚开大案涉嫌对外虚开销项发票2000余份,涉及5省市的100余家公司,价税合计1.8亿元,税额2615万元。两项合计,该案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55份,涉案价税合计3.5亿元,税额5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查办工作仍在继续推进中。

  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筑牢监管堤坝,以更加严厉严格的手段净化税收秩序,青岛市税务局在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依托‘税收重大案件’运行机制,紧紧依靠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主动联合公安部门,通过“核心主导,组合联动”,锻造精准打击暴力虚开‘杀手锏’,有力打击了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充分发挥税警合作和团队作战优势,紧盯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打出气势、打出震慑、打出成效,坚决遏制虚开骗税势头,更好维护税制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和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光泽介绍说。

  通讯员 柳祖岩 刘兵 李未  记者 徐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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