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2日消息 “原来对回家开餐饮店还很忐忑,现在了解到国家对咱退役军人出台的优惠政策后,我这也有信心了。”来办税服务厅咨询政策后退役士兵小刘感慨地说。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退役军人部联合发文,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山东省进一步发文明确了优惠幅度“顶额享受”,按照限额标准最高上限执行。
据介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下一步,胶州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为退役士兵办税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切实把这件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退役士兵真切感受到税收助力创业就业的力度和温度。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