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康菲案”打造成环境索赔样本

2011-08-25 10:5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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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祥玺  

    8月24日,康菲石油公司在北京召开渤海湾溢油事件媒体发布会。在赔偿问题上,康菲表示:“我们现在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赔偿的要求,如果接收到赔偿要求,会给予考虑”。记者了解到,已有律师向青岛、天津等地方海事法院提起了民间公益诉讼,同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也着手向康菲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

  漏油已仨月,四散的油污对渤海沿岸的生态环境、水产养殖乃至居民健康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但作为肇事方的康菲石油公司至今依然百般抵赖。即便在道歉时,也不忘替自己辩护。在“如果接收到赔偿要求,会给予考虑”的措辞中,没有丝毫犯错后的歉疚与悔过,这哪像是一个低头认错者的表态?简直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作为漏油事故的罪魁祸首,康菲必须要进行赔偿,而非是否“给予考虑”的问题。

  康菲为何如此牛气?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康菲公司熟知中国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严重处罚,因此懈怠应付。的确,根据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康菲面临的最高处罚仅有20万元,这能吓唬得了谁?其实,在环境污染事故面前,企业真正恐惧的是伴随环境污染而来的集体诉讼和巨额索赔。但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缺乏先例,在程序上也存在不少障碍。这次,要不是公众彻底怒了 ,相关部门可能想不起来还有索赔这个事。

  同样是石油泄漏事故,但在墨西哥湾漏油事故中,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却受到了“一气呵成”的迅速处理,不仅支付了高达6900万美元的清理油污账单,还设立了总额200亿美元且上不封顶的赔偿基金。随后,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英国石油公司的刑事责任,渔民、旅游业人士以及民间环保组织,对英国石油公司提出环境集体诉讼,进行索赔。各方都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保护自身利益。与此相比,我国其实并不缺乏法律,缺的是处理此类环境污染索赔的成熟的程序和经验。

  近年来,国内环境污染事件多发,如何让企业有所忌惮 、处理好环境污染的赔偿问题,已成为关涉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的公共话题。我们遗憾地看到,无论是紫金矿业污染事件,还是松花江污染事件,又或是去年发生的大连石油泄漏事件,在环境诉讼及赔偿问题上,我们一直无能为力。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无奈是因为对环境污染诉讼和索赔缺乏经验和历练的话,那么,康菲漏油事件中汹涌的民间公益诉讼热情和政府部门的及时出手,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次绝佳的操练机会。但愿相关各方能以此为契机完善法律法规、积累宝贵经验,将康菲漏油事件打造成一个环境污染索赔案件的样本,为今后此类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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