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法律输了她

2015-09-26 11: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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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祥玺

  广大男同胞们,遇到紧急情况到底是先救妈还是救女友这个问题终于有答案了!司法部网站这几天先后公布了2015国家司法考试的真题和答案。试卷二中有一道多项选择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的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24日晚上8时,答案公布:C是正确答案之一!

  也就是说,在这道题所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先救妈是对的,不救还构成犯罪。

  乖乖隆地咚,千年难题一朝解。曾经,这只是一道纯粹的道德难题,无论怎么回答,都会陷入爱孝不能两全的尬尴境地。不曾想这其实也是一道法律问题,当法律标准介入模糊的道德判断,一切似乎都变得简单清晰明了。

  于是有专家出来解释说,甲对他母亲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也有能力救助,而甲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然而,也有其他法律专家说,事实并非这么简单,生命权都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对近亲属包括母亲在内有救助义务,但是法律未规定当近亲属和其他的人同时遇到危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救近亲属。

  其实,细细品读一下这个题目就能感觉到,要满足构成“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求“甲在火灾中一定能够救出母亲”,事实上谁能保证呢?其次要求“的确是因为救女友而导致母亲未能被救出”,实际上什么证据才能证明这种因果的必然性?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必须是“无排除犯罪的事由”,也就是说,甲这位悲催的男人,没有任何事由证明自己是无辜的,是出于紧急避险或者理性判断。

  要同时满足所有这些条件,这该是怎样的一种极端情况,如此极端情况下的一道试题,真的能给我们复杂纠结的生活一个标准答案吗?

  现实远没有那么简单,生命和生活亦是如此。

  所以,难题仍未解决,生活依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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