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信报以《青岛也产巴比龙?》为题,直指
青岛巴比龙营养乳品有限公司涉嫌“
傍名牌”,官网上有虚假信息。第二天又进行追踪报道。随后,两篇报道引起工商部门的关注,5月 16日工商四方分局介入调查,获得关键证据后予以立案。近日案件完结,青岛巴比龙公司被罚款1万元,食品流通
许可证被注销,工商登记注销正在办理中。
5月14日,信报头版以《青岛也产巴比龙?》为题曝光青岛巴比龙营养乳品有限公司。
5月15日,信报接着刊发《青岛巴比龙涉嫌虚假宣传》的追踪报道。青岛巴比龙营养乳品有限公司登记信息显示,企业类别为私营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是“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股东登记信息显示,青岛巴比龙营养乳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股东有两个,李某某出资120万元,占比60% ,徐某某出资80万,占比40%。
工商四方分局注册局工作人员称,一般情况下“全资子公司”股东应为企业法人,是一个机构名称,而不是个人,同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占比是100%。工作人员还提到如果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权限在青岛市局,分局没有审批权限。因此,工作人员判断,青岛巴比龙营养乳品有限公司不是一家外资公司。另外,记者调查发现,“巴比龙”的商标还没有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注册批准。
5月16日,追踪报道刊发后第二天,工商四方分局工作人员联系记者,称工商方面已经介入调查,希望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工作人员感谢信报的报道为调查提供了线索,对消费者也是很好的提醒。在后续的沟通中 ,记者得知四方分局已经对此事立案,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
目前,案件已经查清,分局也对企业进行了相关处罚。据介绍,经多次与北京、青岛两地网络代理商联系,及时关闭了该公司网站,停止其网络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分局针对该公司网络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在立案调查后,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针对该公司存在的不在注册地经营违法行为,分局已责令该公司注销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因公司负责人在外地,分局已经要求其回青岛后立即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尽量从正规途径购买婴幼儿奶粉,避免买到虚假产品。同时,如果市民发现此类问题,希望能及时向工商或食药监部门举报。记者 李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