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9日讯(记者 魏海洋) 9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青岛市创业孵化与投资基金管理细则》正式发布实施,这是至今为止国内出台的首个创业孵化与投资基金管理细则。根据规定,高层次人才或在青岛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均有望获得50万~150万元的无偿资助。
据悉,新规有两个方面特点:一是财政资金导向更加明确,将基金财政出资比例由以前的20%提高到40%,重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二是以赛代评,对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创客团队和企业进入孵化器,可直接获得启动资金支持。资助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和阶段出资两种。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将解决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融资难等现实问题。同时,也是青岛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的又一次新尝试。
根据规定,无偿资助政策的扶持对象,包括两大类:一是由院士、“千人计划”、突出贡献专家、杰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等,进入孵化器创业项目,按照“项目申报、公开路演、分类入库、核查出库”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扶持额度按A、B、C三类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支持;二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和在孵企业,且创业团队6个月内进入孵化器创业的,按照获奖等次分别对应A、B、C三类类给予支持。
据悉,《细则》自2015年10月3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政策与市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等统筹实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足差额,不重复支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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