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别"任性" 青岛开展专项整治

2017-02-24 06:49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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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23日讯 近年来,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利用虚假宣传等非法手段,以中老年人为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较多消费投诉。2月23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自2017年2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开展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利用会议、讲座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经初步筛查有嫌疑扩大宣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关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产品是否合法;保健食品会议销售场所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场所相一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标示内容是否与国家批准内容相一致。

  

本报曾多次报道保健品推销乱象。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规范内容包括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体资格。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通过会议宣讲、科普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是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会议营销活动,加强活动举办场所的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场所是经营保健食品的法定场所。使用宾馆、酒店、影院或其他非注册场所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可以进行合法的宣传,但不得进行现场销售活动。提供场地的管理方应当查验会议营销举办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规范会议营销宣传内容,加强广告宣传管理。对于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根据《食品安全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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