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记者刘建) 4个非法中介经办人收钱帮客户出国找工作,最终泡汤。为了退款如何分担,4人翻脸闹上法庭。近日,市中院作出判决。
据查,2002年9月,邱某、李某、孙某和张某,联系9人出国务工,但是泡了汤。后来李某为9人退款17万多元。李某找其他3人要求一起退款未果,遂向崂山法院起诉。该院判决邱某赔偿李某17万多元。
邱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法院认为 4人的行为属于劳务输出的非法中介行为,4人都应承担责任。最终判决邱某、孙某和张某依次赔偿给李某2.7万元、3.2万元和 8.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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