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路人找人顶包 法院判处肇事人刘某5年有期徒刑

2004-08-14 04: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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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 近日,市南法院依法判处交通肇事人刘某5年有期徒刑。今年 5月 25日晚,刘某无证驾车在费县路将市民刘某某、殷某撞死。事发后,刘某竟冒用他人驾驶证找人顶包,被交警当场识破。 (任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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