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赠品不保修?消协:商家应承担“三包”责任

2006-04-01 04: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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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31日讯(记者 马惠敏) 市民李先生近日在电子信息城买了一款 MP3,随机赠送了耳机。几天后,耳机出现了杂音。他来到了该产品指定维修部,维修部却以商家已明文规定“随机赠品不在保修范围内”为由,拒绝维修。市北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赠品成本已转移到商品中,商家应承担“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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