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18日讯(记者 姜振海 李志波) “储藏室在我们单元的防盗门里面,可是开发商却卖给了外人。”昨天上午,家住李沧区华泰新苑 44号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自从开发商把储藏室卖给外人后,已经有两户业主被盗,居民都对居住安全感到担心。
对于单卖储藏室一事,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拥有产权,可以将它卖给任何人。“而且卖时是居民优先,剩下的才卖给了不在小区居住的人。”该负责人表示,失窃与他们无关,小区内的其他储藏室还将继续往外卖。对此,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开发商有产权,购买储藏室的人也算小区居民,算不上是外人。原住居民如果觉得不安全,最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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