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死在同族哥哥家 死者家属获赔3000元

2006-07-26 06: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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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25日讯(记者 程爱华 实习生 李兵) 新当选的村主任酒后竟死在了同族哥哥家里,近日,死者的家人将对方告到青岛市中院。2004年的12月6日晚,即墨市店集镇店东村刚当选村主任的王希勤到同族哥哥王成恩家喝酒。当晚8时,王希勤酒后起身想回家,不料鼻孔里竟流出了水来,被王成恩搀到了炕上,王希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鉴定,王希勤系因呕吐物吸入气管、肺脏,导致窒息死亡。事后,王希勤的妻子和儿子将王成恩夫妇告到即墨法院。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3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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