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8日讯(记者 栾磊 实习生 付升延) 为牟取暴利,两名来青打工的男青年干起了贩卖假烟的勾当,一年销售货值竟达40余万元。今日上午,市南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一审判决王某、沈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各处罚金5万元和4万元。据了解,这是本市目前为止最大的一宗贩卖假烟的案件。
2006年3月 22日下午,市南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广州路某居民楼内搜出316条假冒“中华”、“芙蓉王”、“苏烟”等假烟,稽查大队当场将贩卖假烟的王某抓获。据调查,王某伙同沈某在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21日期间,先后从外地购进伪劣香烟20余种,贩卖给“下线”,一年销售货值达40余万元。据查,王、沈二人原来都有工作,嫌赚钱太慢,为牟取暴利,辞职贩卖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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