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6日讯(记者 陈新坦 通讯员 孙佳) 市民秦先生在崂山区买了一套期房,今年7月交房时,合同上约定的两个明卫生间变成了一明一暗,秦先生找开发商要求退房遭拒绝。经崂山消协调解,开发商答应与秦先生办理退房手续。
2004年,秦先生以按揭的方式从开发商那里买到一套期房,当时合同所附的图纸上标明是两个明卫生间,可今年7月交房时,卫生间变成了一明一暗。秦先生要求退房,被开发商拒绝,说退房须交违约金。秦先生一怒之下到崂山消协投诉。崂山消协调解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最终,开发商答应与秦先生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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