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阳法院连续做出了3个刑事判决,巧了,都是故意伤害,都是拿刀子捅了人。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都说:“一时冲动,没压住火,掏出刀子来就把他捅了。”“又不是带刀侍卫,为啥天天把刀子带身上?”法官说,如果这些人不天天带着刀子,很多案件都不会发生。
事件一:一句话不对付,刀子捅过去
小渠,在判决作出前,他刚刚年满18岁,在城阳的一家汽修厂当修车工。去年的12月5日上午10点,他和同事小张发生了口头争执。几句争执过后,他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着小张的头部、胸部乱捅。还好,小张反应比较快,躲过了几刀。
不过,在锋利的刀子面前,小张还是受伤了,头皮裂了,胸部也流了血。案发后,民警将小渠带走了。
虽然小渠的父母在事后赔偿了小张,跟人家说了好话,取得了人家的谅解,可是小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此,城阳法院在日前作出了判决,判处小渠拘役三个月。
事件二: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小曹和小郝是同事,他们在岛城一家海产品加工厂工作。去年10月15日,小曹和小郝在车间内发生了争执,还好当场有很多同事,他们没有打起来。
不过,刚刚过20岁的小曹认为,小郝是在欺负他,一直怀恨在心,要给小郝点颜色看看。一天晚上11点半,小曹出于报复目的,拿着刀子就窜进了小郝的宿舍,将小郝捅伤。由于他认错了人,还捅伤了另外一个同事。
事后,民警告诉了他事情的严重性,为了获得轻判,他也通知家人赔偿了受害人近6万元,法院最终判了他3个月的拘役。
事件三:刀子捅向“霸道”房东
他叫小李,30多岁了 ,还是本科学历。不过,他有一个缺点,脾气不好,平常经常在身上带着一把水果刀。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8月29日晚上10点,那天,他约见了房东,想要退房。可是,房东告诉他,房租不退。
开始的时候,小李还没有太激动,而是好好跟房东说,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房东的态度一直很强硬,一直说不退房租。
看着房东态度强硬,小李说,他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掏出了随身的水果刀,照着房东的胸部就捅了过去。看着血顺着刀子流了出来,小李也害怕了 ,打电话自首了 ,还把房东送到了医院。
虽然,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过有点晚,他还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王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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