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换日
海参奶日期擦掉再改
“
青岛海利强食品有限公司伪造食品生产日期案”案发于2012年5月10日,工商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李沧区九水东路265号青岛海利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用稀释剂将库存的海参奶的生产日期擦掉后再用打码机重新打上新的日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规定,构成伪造商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合格肉食
猪肉食品菌落严重超标
2012年6月6日,案件当事人在青岛市工商局组织的日常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中,被抽检的猪头肉、猪肝、大肠三种肉食,“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超标严重,属不合格产品。
“青岛万胜斋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滥用添加剂
生猪肉被检出瘦肉精
“王福令(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生猪肉案”涉及到了最敏感的瘦肉精。2012年10月19日,当事人在青岛市工商局组织的质量抽样检验中,被抽检的生猪肉检出“沙丁胺醇(瘦肉精)”,属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销售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作出4560元的行政处罚。
滥用药物
鲜海参检出药品代谢物
“辛福湖(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一案,于2012年8月13日在市工商局组织的质量抽样检验中检出,当事人被抽检的鲜海参中,被测出“呋喃西林的代谢物(SEM)”和“呋喃唑酮的代谢物(AOZ)”,属不合格农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数字
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食品案件3278起,案值1043.6万元,罚没款1289.64万元,案值万元以上案件114起,罚没款万元以上案件275起,共下架食品38.499吨,查扣、没收食品64.829吨,销毁食品26.85吨。其中,查办食品安全主体资格类案件1492起,案值448.86万元,罚没款444.04万元;食品质量类案件1045起,案值82.82万元,罚没款326.26万元;食品包装和标签类案件415起,案值167.83万元,罚没款233.74万元;食品经营行为类案件51起,案值6.02万元,罚没款12.53万元;经营者自律类案件70起,案值14.32万元,罚没款35.88万元;其他食品违法类案件205起,案值343.88万元,罚没款237.19万元。
记者 王媛 本报通讯员 贺长泽 纪乐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