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平度市麦收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期。6月24日,记者从平度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消除相关火灾隐患,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平度市空气环境质量,防止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平度市成立4个禁烧工作督查组,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实行24小时接报处置
6月24日,记者从平度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平度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在位于平度市蓼兰镇周边的胶平路与万家路交会处发现了一处秸秆焚烧现象,随后,该督查组工作人员将现场情况通知给了蓼兰镇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与村委负责人在十分钟内赶到了现场,并扑灭了火势,消除了火灾隐患。”平度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张成龙告诉记者,“对于秸秆焚烧的工作,督查组将重点放在了批评教育上,一般情况下不会开罚单。”
据介绍,就今年麦收期间情况看,个别区域秸秆焚烧现象仍比较严重,导致局部空气质量急剧下降,严重影响了一些地方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环境安全,也带来火灾和交通安全隐患。督查期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按照“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点”的五定要求,细化人员分工,全面落实了举报投诉、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现场巡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实行24小时接报处置,昼夜值班,全天候巡查,全方位构建秸秆禁烧监控、巡查和调处体系。
杜绝“烟雾围城(镇)”现象
据了解,为了防止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在麦收期间,平度市督查组到各镇(街道、园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坚持发现问题现场办公,对火点所在的镇(街道、园区)予以通报批评,对镇(街道、园区)负责人进行追责,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同时,平度各镇(街道、园区)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属地化管理,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城乡接合部、大泽山旅游区等旅游景点、林场、粮库、油库等重点区域、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坚决杜绝“烟雾围城(镇)”现象发生。对出现秸秆焚烧并被国家卫星遥感记录的镇(街道、园区),平度市政府督查室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实行严格执法,特别对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从快从严处置,并落实灭火应急人员并配备灭火工具,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迅速有效地加以制止和扑灭。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与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摄像和定位取证,坚决打击违规焚烧秸秆和抛河行为。
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油气要严防死守,实行现场巡查和专人盯防相结合,进行严密监控,做到时间上不留空当、地域上不留死角,坚决制止秸秆焚烧和秸秆抛河行为。按照要求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全市各镇、区和街道要指派专人每天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全面推广秸秆还田
为加强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结合平度市实际,6月17日,平度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度平度市加强秸秆焚烧确保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召开调度会,结合平度实际,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行为,平度市全面推广了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秸秆回收和财政补贴力度,以及相关项目研发的扶持力度。同时,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组织研究鼓励政策和措施,推广有效技术,鼓励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另外,结合雾霾天气防治、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曝光一批焚烧秸秆行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进一步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主动进村入户,向广大农民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
据介绍,由于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效益不明显,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目前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 ,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跟不上,导致秸秆禁烧工作难度加大。针对这种情况 ,平度市针对各部门提出了相关建议。
该市建议农业部门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还田技术,引导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对秸秆利用进行投资,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达到既解决秸秆禁烧又促进农民收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同时,建议农机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对农机手进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确保秸秆还田设备正常使用。建议畜牧部门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实行秸秆饲料化,既解决秸秆禁烧又促进农民收入。
记者 张雪松 本报通讯员 王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