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12日讯(记者 周晓荷) 12日,市物价局价格论证中心的李晓东主任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在两个小时的活动中,
二手房价格认定成为了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据李晓东介绍,应税物的价格认定,市物价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手房买卖中的价格认定普遍得到关注,有网友提出,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是否在交税前必须先到价格认定机构认定?对此,李晓东指出,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过程中认为有需要时,会向价格认定机构提出协助对房屋价格进行认定的请求,个人不需要先到价格认定机构认定。如果有需要,将根据税务机关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协助申请,对涉税房产进行价格认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