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5日讯(通讯员 魏培培 牟慧敏)“我的
伤残评了七级,得赔我15.6万,现在给了3万就不管了。”
加班时被机器
挤伤手指,6.5万元达成“私了”协议,工伤鉴定后发现应享待遇远不止这些,锻造工尚某遂将其所在单位日照某锻造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私了”协议。
8月6日,东港法院主持调解了该确认协议效力纠纷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日照某锻造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尚某各项损失9万元,如果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日期履行,应承担违约金2万元,双方之前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不再履行,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不再因此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