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人员进车间随机找员工交流。
一家韩资企业,不仅给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按规定安排
带薪年假,甚至连工作不足一年的职工,也都按照工作的月数给适当安排年假,不过,人社局的劳动监察人员还是给找出了问题,那就是企业算工作年限,是从职工进本单位算起,而不是从职工工作日算起,这是不符合规定的。8月26日,记者跟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对开发区几家企业的用工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中,除工资、保险、加班费等基本检查项目外,对于带薪年假、
高温补贴这种更高层次要求的项目,也一一落实,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也得到重点关注。据悉,此次全市集中抽查,从 8月中旬开始,预计历时一个半月。
有带薪年假但存在小问题
2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开发区的
青岛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亮明证件后,对企业的用工检查正式开始。
企业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6至8月份的工资发放详细情况、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根据监察人员的要求,公司工作人员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把需要的材料给送了过来,监察人员开始一份份认真检查。
“公司做得挺好的,没有太明显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一大队大队长戚务选表示,该公司用工还是比较规范的,有些做法甚至超过国家的要求,比如对于带薪年假的规定,工作1年至6年的5天,工作6年至10年的7天,工作10年至15年的10天,工作15年至20年的12天,工作20年以上的15天,公司甚至还额外对工作一年以下的职工也安排了带薪年假,不满1年但满10个月的,给5天假期,满8个月的给4天,满2个月的也会给1天假。此外,公司一线工人有每月120元的高温补贴,有每人2000元的取暖补贴,甚至结婚时公司都会给1000元的礼金。
不过,戚务选也给企业挑了几点儿小毛病,希望企业可以做得更好,成为其他企业的榜样。其中的一个小毛病就是安排带薪年假时,对工作时间的计算,该公司按照职工来该公司的时间确定,“其实应该从职工开始工作算起,有的职工在别的单位工作了10年,然后到了‘浦项’,可能他在‘浦项’的工作时间还不到一年,但计算带薪年假天数时,应把在其他单位工作的10年也算上。”
对于监察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该公司总务人事部长河在澈表示,公司会听取意见,把各方面做得更好。
有没有高温补贴?问工人
离开该公司后,监察人员又到了附近一家中央空调制造企业。该企业因为会计不在家,一些关键的原始材料拿不出来,监察人员无法判断
企业用工的真实情况。监察人员给企业下了通知,待会计回来后,把各种材料备齐,再进行检查。
书面材料不齐,监察人员开始进入车间了解情况,“有没有外地的员工?”穿过几个车间后,戚务选突然对企业陪同的生产负责人提了个要求,该负责人四处张望,终于找到一名外地员工,戚务选拿着一本笔记本,一边问一边记录。
“你们大热天干活,给发什么了没有?”戚务选问,“发了冰糕。”员工回答。
“那你们的高温补贴发了没有?”戚务选又问,“发了,一个月80块。”
在各个车间转了一圈后,戚务选告诉记者,监察人员到企业检查,除了看书面材料,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打招呼下车间,随机找工作人员询问。
已抽查80家企业涉及2万人
记者采访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相关部门组成了联合检查组,于8月中旬起,计划利用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社保局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赴各区市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涉及服装加工、机械制造、服务业等行业用人单位。
检查内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带薪年休假及高温补贴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此外,在检查的同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资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在检查中,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目前已抽查市内三区、城阳区、崂山区、高新区等所辖地区部分企业,共涉及企业80余家,职工2万余人。就抽查情况来看,本市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个别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为职工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超时加班、高温补贴发放行为不规范、不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已全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整改。抽查中尚未发现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
提醒
权益受侵害打举报电话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 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原胶南市 )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 88531461 、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 66030151 、保税区86766803。
文/图 记者 刘雪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