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幅闲置土地被无偿收回 最长的闲了11年

2013-09-03 06: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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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2日讯(记者 王爱科) 因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闲置两年以上,要无偿收回。9月2日上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本市10幅闲置土地被无偿收回,一共涉及到735.52亩土地。其中,三幅地块约定于11年前开工,一直闲置至今。

  今年7月份,青岛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发布了“青岛市清理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金工作方案”。针对闲置土地的市场清查启动两个月以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闲置土地名单。

  名单显示,岛城首批闲置土地一共有 10幅地。其中黄岛区有 3幅,超过213亩,均位于原胶南区域;即墨市两幅,分别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和田横岛度假区,一共近20亩;胶州市两幅,分别位于胶州市中云街道和九龙街道,一共272亩;平度市1幅,位于蓼兰镇,一共178.2亩;莱西市两幅,均位于姜山镇,一共52亩。统计发现,首批无偿收回的10幅土地,总面积为735.52亩。

  据青岛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这次清理范围包括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

  “批而未供土地,是指依法经国家、省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建设用地中尚未完成供应的土地;供而未用土地,主要指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主要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利息及因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产生的违约金。”该负责人说。

  公告显示,首批收回的10幅土地当中,既有职工培训中心用地,也有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商业用地和商服用地,还没有涉及到住宅用地;而收回的原因,均为超过了约定的开工时间。其中黄岛区的三幅用地约定的开工时间为2002年,但在清查过程中发现,这三幅用地至今还没有开工,已经闲置了11年之久。其余7幅地块的闲置期也在3到6年,远远超出了国土部规定的两年时限。

  闲置土地收回后,该怎么处理?据悉,依据青岛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岛市清理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金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批而未供土地,因规划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原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各区、市政府要重新落实项目;对规定时间内无法落实项目的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

  供而未用土地方面,对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供而未用的,土地使用权人需提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照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行为造成土地供而未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涉嫌利用规划、征收等方式“捂地”造成土地延期开发建设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区供而未用土地,由各区政府启动收地程序,市政府将直接安排后续项目,土地出让金统一上缴市财政,不再返还;对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供而未用土地,由各市政府启动收地程序,青岛市政府将相应核减该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国土部:

  下半年重点查处闲置土地


  “企业‘囤地’、‘圈地’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对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查处”。7月1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的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强调,清查闲置土地将是国土部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2012年7月,国土部下发实施了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过程进行了详细而严格的认定。对认定闲置的土地,期限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经济参考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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