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王爱科) 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伪造证明材料骗贷或者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牟利,这些违规行为均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可能要丢掉网签资格。记者4日从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9月份岛城将对
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市场中存在的10余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工商局制定了青岛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显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在严肃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违规“群租”、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委托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范围为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其中规范执业方面重点检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存在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是否存在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是否存在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
租赁市场方面,重点检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市场交易方面,重点检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泄露 、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此外,还将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重点清查。
中介存在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并在青岛市中介市场信用信息网上公布;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务、物价等部门;对经纪人员要依法处以罚款。”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说,9月份,各区、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接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