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高晓飞) “要不要投资这个项目?三个月内连本带利还给你,而且利息是银行基准利率的好几倍”“我们公司即将上市了,现在你买的是原始股,以后肯定会翻倍获利的”……这样一些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砸伤”了不少人。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目前日照市依旧存在打着股权投资、建设新项目等旗号招摇撞骗
非法集资的现象。市经侦支队民警提醒,市民一定不要被高息陷阱诱骗。
“最近经过我们的排查,我们发现依旧存在假借股权投资、投资理财等进行非法集资的事情,他们主要用高息作为诱饵,针对社会公众,并一再强调还本附息等,这样的几乎都是在非法集资。”市经侦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有的人甚至明明知道这是个陷阱,自己也会陷进去,但是由于投入的资金有一个时间周期,因此他又开始发展下线,对朋友、亲戚下手,只为将自己的资金趁早捞出。
据了解,对于非法集资,最常见的一个表现就是,投资起初几乎每天都会有收益,每天自己的账上都会有钱进账,“这就让这些人更加痴迷,觉得这不是一个圈套,而是真的有这样的好事。”民警说,就是在这种眼前利益的引诱下,不少手里有点闲钱的人开始投资,而且不少越投越多,最后等着自己投入了大量资金后,要收获的时候,发现一直和自己在网上联系密切的人突然间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了,就这样带着自己的钱一起“蒸发”了。让民警觉得无法理解的是,甚至有人是被诈骗的常客。“这起诈骗案他投资了,钱没了,下一次又开始投资所谓的大项目,等着发财。”
近年来,日照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对非法集资类犯罪打击力度。其中2012年成功侦办了以香港陈某某为首的“华尔街新能源环球基金投资公司”特大集资诈骗案。
案例
“留美博士”非法集资几千万
2012年上半年,市经侦支队陆续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称通过互联网投资“华尔街新能源环球基金投资公司”被骗。接报后,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经缜密侦查,确认香港人陈某某、内地人韩某有重大嫌疑。专案组周密布控,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韩某、陈某某抓获。
经过调查,2011年9月份以来,陈某某、韩某,在既无任何经营能力,又无资金保障的情况下,虚构“华尔街新能源环球基金投资公司 ”,打着用水代替汽油为汽车提供动力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大肆实施集资诈骗活动。受骗者涉及港城及省内外10余个城市,涉案金额巨大。
针对这个案件,民警告诉记者,这个号称留美博士的陈某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多种宣传手段造势。嫌疑人陈某某制定了4种投资配套级别,分别是投资3500元、7000元、21000元和35000元,宣称公司准备在美国第三股上市,现在集资是公司发行原始股,等公司上市后,手中持有的原始股会获得成本利润。陈某某等人许诺每天返利,返利期限100天,投资越大,期后的收益越多。通过犯罪嫌疑人韩某等人采用“集中讲课”、“黄金奖励”、“现场返利”、“考察旅游”等手段进行宣传造势,吸引群众参与集资,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除此之外,陈某某以“高科技”项目为幌子,采用“合法”外衣做掩盖。陈某某利用群众对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私募基金的关注,以“新能源”概念混淆视听,诱骗群众参与集资。陈某某自称留美博士,鼓吹研制成功水动力汽车,已在国家发改委立项,并谎称公司已经和上海市公交总公司签订公交车改装协议且上海市政府拟补贴3亿元改装费,从而以政府支持的名义,消除群众投资的戒心。
华尔街公司无任何实体项目,只是注册经营一家网站,并实行网上注册会员制度。以网络为主要交易平台,采用“电子货币”交易模式。投资者交钱后,陈某某或韩某在网站上为其注册会员账号,华尔街公司根据投资款每日返还相应的电子币到投资者的网络账号上,投资者每天所获返利,只是不断增长的电子币“数字”,要想将电子币兑换成人民币,就必须不断发展下线,将账户上的电子币与下线投资的人民币对冲交易获得返利。
仅仅在日照,陈某某就已经非法集资了380多万。“加上他在外省非法集资的钱,有几千万了,全部被他挥霍了,几乎一点不剩。”民警说。
“这起典型案件,基本涵盖了目前社会上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几个特点。在这里,我们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方面群众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牢牢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话,任凭这类非法集资宣传人员说得天花乱坠,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另一方面,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宣传介绍此类的集资活动的,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提醒
七种非法集资手段,您要提防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最根本特征就是高息,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常见手段主要有七种。
一是假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等名义,依托公司网站,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返利等形式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是以抗体疗养等名义,邀请客户休闲度假,并以高利或享受免费服务等为诱饵,吸引客户签订康体疗养投资合同;
三是在互联网设立公司网站,假称公司股票即将在美国、香港或欧洲等地上市,吸引投资者购买原始股,获得所谓溢价收益;
四是依托所谓投资咨询、委托理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业,假借“投资理财”、“保本高利”、“快速回报”等名义进行宣传,并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五是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或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六是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固定回报、保本付息等进行“借款”或集资;
七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或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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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内小额案件一个月审结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通讯员 刘斌 王林林)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在缩短案件审限、减轻当事人诉累上下工夫。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61件,审结142件,调撤结案121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5%,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5天。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
据悉,该制度的初衷主要是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讼累和诉讼负担,其主要特点是:诉讼程序灵活简便,便于当事人快速行使诉权,要求在1个月内审结 ,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诉讼费用可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案件标准减半收取。
目前,全省统一采用的标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可以适用该程序。从目前审理的案件情况看,一些事实关系比较清楚的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都可以采用该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案件审理是二审终审,而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审限规定为6个月,而小额诉讼程序是1个月内审结;另外,小额诉讼程序在举证、送达、开庭时间和地点等方面简便灵活,更加方便当事人。
当事双方自愿选择才能启动该程序。案件是一审终审。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记者 高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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