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20日讯(见习记者 朱薪雨) 20日,记者获悉,岛城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获得山东省政府的财政
补助。记者了解到,2013年起,山东省支持各地提高机构养育和散居
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标准由1000元和600元分别提高到1200元和720元。此外,在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的基础上,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再按20%、30% 、40%的比例给予补助。岛城孤儿每月再获补助240元。
据介绍,今年省财政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4亿元,除保障1.5万名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外,还将3100多名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携带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等三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