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制落后施工工艺 人工挖孔桩将逐步淘汰

2013-09-22 07:4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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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涌水、涌沙、塌方、毒气、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记者了解到,人工挖孔桩施工存在受地质条件限制,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对周边建(构)筑物易造成影响等缺点,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恶劣,作业人员受多重安全威胁,已成为一种落后的施工工艺。9月21日,岛城建设管理部门明文出严规,要求市政、轨道交通工程严格限制使用这种落后的施工工艺。

  据了解,为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鼓励采用先进的桩基施工工艺,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8号)有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岛城近日出台严规,严格限制使用人工挖孔桩“落后施工工艺”。

  首先,严规规定,除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政、轨道交通工程中不得使用人工挖孔桩:1.由于地质条件,采用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无法施工的;2.由于交通不便利或施工场地的限制,采用各种措施后,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机械设备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的;3.采用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

  但是同样规定了不得使用人工挖孔桩的条件,“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包括:软土(淤泥、淤泥质土)、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层、粉土夹砂层和粉土,富含承压水砂岩强风化带(或残积层)等区域。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严禁人工挖孔桩施工时边抽水边作业。存在释放有害气体的岩土。桩孔深超过25m或桩径小于1.2m。”工作人员介绍了不得使用人工挖孔桩的条件,“只要有上述情况中的一条的,都不能使用人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建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应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在15日内完善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及风险论证,切实加强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对市政、轨道交通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对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新规要求说。记者 郭振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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