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最少报销九成

2014-01-03 08:1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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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南京路附近的唐奶奶今年83岁了,患有冠心病,脑梗塞后遗症,脑萎缩合并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压疮等,“实在没有办法了才送到养老院。”一直照顾的王阿姨所说的养老院是一家老年护理院,专门接收像唐奶奶这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令王阿姨没想到的是,到了养老院没多久,老母亲的压疮就见好了,病情也稳定了很多,“人家有医生有护工,打针吃药这些事儿照顾得到位。”更让王阿姨感到轻松的是 ,老人住养老院的医疗护理费用还能报销,“得亏青岛市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要不然俺妈这事得麻烦”。

    王阿姨告诉记者,老人在今年上半年住过一次院,一共十来天的时间,花了5000多元,报销完以后个人负担了2000多元,但是在入住老年护理院的下半年里,老人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花了两万多元,自己只负担一千出头。

    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唐奶奶在养老院里享受到的医疗护理只是本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一种,如果家里有人能够照料老人,也可以选择居家享受医疗护理,由社区医院的医生上门为老人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说,本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了三种医疗护理方式:入住二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一般病情较重,经重症监护室抢救或住院治疗病情稳定,但仍需长期保留各种管道或依靠呼吸机等设备维持生命体征,在医院医疗专护病房接受较高医疗条件的医疗护理;第二种是入住具有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的参保人,一般长期患各种慢性重病、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还有一种是居家接受医疗护理,这部分参保人根据家庭实际和家属意愿,居家接受由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登门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说,参保患者家属可根据需要选择就医,按规定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有关待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符合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定点护理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护理费可以报销。其中,入住社区定点护理院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6% ;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0%。参保人在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相关待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青岛市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132.67万人,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7.3%以上。其中,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约2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一年来,实现了‘患者减负担、机构促发展、医保降费用’三方共赢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该负责人表示。患者实际年均医疗护理消费总额为22000元左右,患者自负1000元左右,与退休人员年均个人账户计入额基本相当。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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