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青岛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5172个,新增缴存职工15.51万人,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74.4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3%。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21.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731.35亿元,累计提取408.96亿元,实现收缴余额322.39亿元,为职工提供了稳定的资金积累。1月18日,记者了解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近一年的时间,已有13056名职工享受到贷款新政优惠。另外,经适房首付下调至20%,有77户获益。
13056名职工贷款获批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研究制定公积金政策,在继续实行给予低保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允许大病提取公积金等政策基础上,推出多项惠民新政。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13年2月1日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满足了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要求,自政策发布以来已有13056名职工享受到贷款新政优惠。
在调整之前,岛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一直执行的是2010年开始施行的标准,具体为,原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原五市最高20万元;购买二手房,原市内四区最高可贷25万元,原五市为15万元。而新的政策施行之后,无论是市区还是四市,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方面,都执行统一的标准。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本市共向29586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60%,累计向21.5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51.53亿元,实现贷款余额298.06亿元,有效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77户受益,首付仅两成
去年,本市实施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有77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家庭按低于30%首付款申请公积金贷款1440余万元,共为123名职工转账支取公积金527万元,用于支付经适房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
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次数限制。该项业务的推出,减少了职工贷款利息支出,大幅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
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制定出台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化解经营困难单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另外,今年优化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自2014年1月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优化调整为按月划付,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委托,按照借款人上月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不含提前还款额),按月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划付至借款人联名卡账户。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