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出新规 小区必须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

2014-02-14 07:2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2月1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教职工队伍与经费保障以及保育教育方面都做了规定。为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其中指出,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闲置公共资源优先用于幼儿园

  《规定》中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就近入园一直是一个难题,《规定》也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以及变动趋势、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教育的需求。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可以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学前教育机构。

  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设幼儿园

  随着市民对于就近入园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新建的居住区,《规定》中也提出必须有幼儿园同步交付使用。城镇新建居住区学前教育机构以政府主导为主,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政府委托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应当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和经费来源渠道。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未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布局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安排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另一方面,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学前教育机构土地、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补偿费应当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需要异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先建设后征用;需要原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安置工作。

  扶持民办教育机构发展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定》中也指出要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未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转制。学前教育机构的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

  而在民办学前教育方面,也将享有一系列的扶持措施。比如《规定》中指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同时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合格后方可接收儿童入园,不合格并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按照要求,这一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3日省政府颁布的省政府令第21号《山东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