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券 收入用于公益性项目

2014-05-22 09:5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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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5月21日,财政部下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10省市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青岛市在列。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介绍,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经国家批准 ,可以与其他省、市同样实行自发自还试点,目前青岛市已经有发债计划,但发债规模还需要财政部批准,将来债券的收入主要是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此次试点的“自发自还”从2013年的6省市再增加4个,新增北京、青岛、宁夏和江西,其中北京和青岛属于财政状况较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宁夏和江西则分属西部和中部,政府本身负债情况较好。2013年宁夏和江西审计的政府总债务率50.5%和68% ,在同区域省份债务率较低,偿债能力相对较强。2013年上海、浙江、广东等6省市试点发债规模接近700亿元,比2012年增长30%以上。预计今年6省自行发债规模将继续扩大 ,再加上4省市的新发规模,10省市自行发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

  市财政局债务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地方政府要发放债券,都需要由中央代发,青岛市试点自发自还后,发行的程序将更加简便。根据财政部的发文,虽然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依然是“总量控制”,并不允许随意扩大,但从平台公司债到地方市政债,其对经济的影响是相当正面的。

  首先发债主体更加明确,目前大量平台公司的主体不明晰,并且频繁更换控制人,政府隐性担保,实际风险巨大 。另外将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目前地方政府债基本等同于国家信用,低于城投类债券利率三到四个百分点;省去了中央审批环节,在不超过总量的情况下,随发、随还、随用,融资更为便利。(记者 王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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