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罚款逼死人 以罚代管是根子

2014-11-26 09:0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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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黄春景

  11月24日,维权货车司机王金伍在微博爆料称,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货车车主)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超载,就揽不到活,缴纳各项罚款税费后所剩无几。这种民生之艰,由此可见一斑。超载车主被罚服毒自杀,这只是“中国式治超”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成了执法创收下的一块“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在罚款上变换新花样,把治超给陷入了“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此举不但危害道路公共安全,同时也将高物流成本转嫁到车主身上。货车车主不堪罚款在超限站服毒致1死1伤,就是最好的说明。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显然又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事件。是执法人员违法查扣超载车辆过程中,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执政为民的意识不强,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一起服毒事件。反映出交通运输管理中“以罚代管”体制机制的弊端,也折射出治超的另类“利益思维”。特别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一些执法者将治超衍生成“制钞”,这种变相的执法创收,又怎能在治超上有所作为呢?

  其实,罚只是治超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不能代替有效有力有序的管理。但当前的尴尬现实就是,管理基本靠罚款,以罚代管、以罚代治。在这种畸形现实背景下,本来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的执法者和司机 ,反而变成了“买卖双方”。一方是超载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是简单粗暴的罚款代替了智慧管理。“买卖”一旦谈不拢,后果不堪设想。这次动辄要罚款高达3万这么多,车主难以承受这一“天价罚款”,进而服毒自杀,这样的悲剧表面上是超载惹的祸,实质上是以罚代管这一体制造成的管理乱象。

  事实一再证明,以罚代管不仅不能治好超载,还让超载更加明目张胆,危害隐患难以消除。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对规范市场、建立长效制度不甚关心?这是因为对于每笔正规的罚款,单位都会如实入账,并按照一定的程序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金确实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本部门,可操作的弹性较大。返还的数额往往就变为单位的“小金库”。有的甚至是治超为了罚款,罚款为了养人,如此循环,必然导致有心治标,无力治本。

  超载车主服毒自杀,既不“空前”也不“绝后”。只要治理超载还是陷入“以罚代管”怪圈,下一个服毒自杀的车主还会出现。货运有个恶性循环现象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几乎所有的货车都有超限超载习惯,越超越罚,越罚越超,屡罚屡超现象始终难以根治。看来,超载车主服毒自杀事件所折射出来的弊端,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开良方、下猛药,并配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这副药引子送服,方可让治超乱象真正“药到病除”。(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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