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法院集中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图)

2018-06-26 06: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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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对涉毒案件进行宣判。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毛梓权 通讯员 张淦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5日讯 25日上午,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市北法院对四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吸毒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期,并处3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

  其中一起涉毒案件颇具看点,2017年7月底,青岛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将多次贩卖毒品的王某抓获,并从其租住处内查获白色晶体4包,冰壶四个。四包疑似毒品白色晶体净重分别为19.41克、31.61克、47.23克、0.69克。侦查人员随后对王某租住处查获的疑似毒品进行取样送检。而根据(青)公(刑)鉴(理)字【2017】334号毒品检验报告、鉴定意见通知书,证实从王处某查获晶体4包,在1、2、4号检材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并通知了被告人王某。

  而王某及其辩护人表示,警方在其家里查获白色晶体,实际是其从网上购买的高科辅料,这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们认为,其购买时认为不含毒品成分。其辩护人还提出其中检出甲基苯丙胺的三包白色晶体应当属于外界混入,请求对上述三包白色晶体的毒品含量进行鉴定。

  而实际上,王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早已“出卖”了他。据其供述,之前他就听说高科辅料是冰毒的一种中间体,是还没形成冰毒时的一种称呼。他通过网络找到相关卖家后,对方告诉他这是一种高科辅料,其还问卖家走快递是否安全,卖家让其放心。他之所以这样问卖家,是因为这是一种冰毒的中间体,和冰毒很像,其怕被公安查获。

  市北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被查获的毒品应认定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市北法院刑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他们通过微信、网络交流、交易,然后通过物流、快递,不用见面就可以完成毒品的传递,因此打击犯罪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毒品案件对社会危害性很严重,所以在打击此类犯罪上,司法机关将继续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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