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油价将与燃油税“联动”? 理顺油价形成机制

2008-11-20 09: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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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

“海南模式”不宜简单推广


    说起我国的燃油税,就不能不说到海南省的“燃油税”。14年来,海南省的“燃油税”之路是如何走过的?海南省的“燃油税”模式能向全国推广吗?

“吃螃蟹”吃出了效率

    1994年,海南省实施征收的燃油附加费规定,燃油附加费包含在油价之中,随加油征收,其中包括公路养路费、通行费(含过路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三者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0%、34.7%和5.3%,其中过路费和过桥费收入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海南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表示,14年来全省的交通规费收入翻了两番,同时征收难度大幅度下降。

    海南的公路收费成本和行政执法成本得到有效缩减。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海南一个省的征稽系统仅有56名工作人员,而年收费金额却近10亿元,征收成本在全国无人可比。

    同时,由于撤销了所有公路沿线收费站卡,提高了通行效率,海南现在是全国第一也是全国唯一没有公路收费站卡的省份,公路“三乱”现象从源头得以根治。

    对油价最为敏感的出租车行业则表示“用附加费改革后的油不如用没有附加费的天然气”。有资料显示,自2004年以来,海口近九成的出租车已由燃油改装为燃气。

公路建设的资金压力

    但海南模式并非没有问题。

    2006年3月1日,海南省首次提高了汽油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汽油燃油附加费从过去的每升1.1元上调至1.42元。为什么?海南省交通厅法规处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因为面临沉重的支出压力。”

    14年前,海南省的高速公路里程仅为60公里,如今海南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60公里。这些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一直采取的都是政府贷款投资的办法,贷款总额达90.8亿元,目前仍然担负着约80亿元的债务,而海南省2005年通过燃油附加费征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仅为2.5亿元。这笔收入不但难以偿还原有的贷款本息,更无法满足今后高等级公路建设的需要。

    调价之后能否解决还贷资金问题呢?有关人士表示:由于上调标准并没有完全体现还贷因素,目前海南省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仍然显得过低,全省的交通规费收入与实际支出之间的矛盾远未缓解。

    对于入不敷出的燃油附加费,海南省政府一方面调高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另一方面则以燃油附加费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海南优势”仅是个例

    海南省交通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海南省实施燃油附加费试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道路通行费统一纳入燃油附加费合并征收。这种征收模式放在建省时间不长、道路建设状况相对较为简单、地理环境较为封闭的海南省,是可以行得通的,但如果将来其他省份采用这种燃油税征收模式,则会直接影响当地目前已经形成的道路建设及收费格局。

    有关专家认为,站在全国推行燃油税政策的层面去探究“海南模式”,恐怕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 (据中国税务报)

[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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