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等于自愿不理赔 岛城已拒赔超600万

2008-11-27 05: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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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一司机酒后驾驶面包车在南昌路上将一名过路男青年撞死后弃车逃跑。(资料照片)





    因为酒后肇事无法得到保险部门理赔,酒司机及其家庭由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包袱。

    记者27日调查了解到,从今年初至10月底,因为酒后肇事,本市4家大型保险机构的拒赔款已有600多万元。另外,记者从市中院近日审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发现,有近三成交通事故类案件由酒后驾车引起,而一些因车祸死亡或者导致对方死亡的酒司机往往负主责,事故造成酒司机的家人以及受害人家庭陷入生活的艰难中,甚至引起离婚、逃离家乡等问题;有的受害者的家人也因此卧病不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已经演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保险公司

今年拒赔款已超600万


    27日,记者从本市最大的财险保险机构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了解到,今年年初至10月底,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已经查实70余起酒后理赔案件,拒赔金额达280多万元。“之所以被保险公司拒赔,主要因为酒后驾车属于拒赔范畴,这样的驾驶人一分钱也得不到。”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理赔督查大队的徐主任告诉记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由于侥幸心理作祟,一些司机酒后驾车往往引发大的交通事故,同时一些自作聪明的酒司机还选择逃逸。徐主任还介绍,保险公司判断是否拒赔的标准是依据交警部门做出的检测认定。“一般来说酒精检测值在20mg/ml或者以上的就认定为酒后驾驶,属于这样的情况就会被拒赔。”徐主任提醒司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即使喝很少的酒也有可能超过这个标准线。

    记者随后从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及永安财险青岛分公司等了解到,截至目前,3家保险机构今年受理酒后驾车肇事案件近80起,拒赔金额已达330多万元。据介绍,上述这3家保险机构加上人保财险占了青岛车险市场约9成市场份额,拒赔酒驾金额超过600万元。

>>>心存侥幸

理赔不成酒司机常诈保


    据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车险理赔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的酒后驾车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逃逸案件。“多数酒司机肇事后逃逸,还有的酒司机发生肇事后,过几天后再次制造虚假现场,企图骗取赔偿金,时常被保险公司勘察人员识破,目前这种情况有上升的势头。”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酒司机肇事后,为逃避法律后果以及担心保险机构拒赔,就选择逃逸;同时一些司机酒后驾车肇事后,先不声张而是采取几天后制造新的单方事故现场,趁机诈取保险赔偿费,经过保险勘察人员调查,其真实情景才“浮”出水面。记者从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以及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了解到,“异地诈保”案件占了3家公司拒赔案例的五成以上。

    据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0月22日,一车主就报称在崂山区秦岭路停车被刮。保险勘察人员调查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像司机所称,而是车主酒后在21日晚上在小区内与3辆车相撞,企图诈保。

>>>累及家人

经济拮据精神受到重击


    除了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伤亡以外,酒司机肇事致自己死亡的案例也很常见。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故,酒司机往往承担主要责任,尽管酒司机的家属可以依据我国相关的民事赔偿规定对事故另一方提起民事赔偿,但是却会因为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只能获得微薄的赔偿金。他的家里人既痛失亲人又得不到经济赔偿,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无论事故造成哪一方伤亡,都会给各自的家庭造成重击,“因为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酒驾司机自己筹款困难,还引发了离婚、逃离家乡等问题,同时有些受害者家人境地更惨,有的因此卧床不起,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等,导致了一幕幕悲剧,已演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民警表示。

    文/图 本报记者 刘纯来 李珍



活生生的案例警示酒司机

    事故本身已经惨不忍睹,但紧随事故而来的,是一个个美满的家庭被拆散: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妻女变得无依无靠;儿子被撞身亡,赔偿金却迟迟拿不到手,儿媳紧接着改嫁,剩下一个两岁的孙子还得两位老人照顾;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被车撞身亡,老两口精神受到重创,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本报为您列举这些酒后肇事造成的恶果,希望有车的读者朋友引以为戒,莫让悲剧再重演。

■案例一

酒后驾摩托被撞身亡妻子和女儿无依无靠


    2007年1月,家住城阳的朱某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到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小胡埠社区路口处时,和薛某所驾驶的一辆轻型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朱某受了重伤,送到医院后不久因抢救无效身亡。城阳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认定认为,朱某无证且醉酒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薛某夜间行驶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朱某的妻子和女儿随后将薛某告上了法庭,但由于交警部门已经认定了责任划分,因此薛某只承担较少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薛某赔偿朱某的妻子8万余元。“谁也不怪,只能怪他喝酒啊。”26日上午,记者通过多方联系采访到朱某的妻子刘女士,她告诉记者,丈夫生前好酒,有时喝得大醉还开车,有几次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就差点出事。刘女士说,她一直没有工作,原来都靠丈夫的工资维持生活,现在丈夫走了,拿到的赔偿金只能维持一时的生活,“孩子这么小就没了父亲,我们以后靠谁呀!”

■案例二

撞死人后承诺赔15万借口打工一去不复返


    2007年2月,家住胶南宝山镇的李明酒后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和同为宝山镇的居民马伟所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马伟当场身亡。随后,李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胶南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的过程中,马伟70多岁的老父亲向法院提交了一个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对李明从轻处罚,希望李明出来以后努力工作赔偿马伟的家庭。在民事赔偿方面,双方达成和解,李明赔偿马伟的家人15万余元。法院因此判处了李明缓刑,但李明随后却借口出门打工一去不回,原先的赔偿承诺至今没兑现。“我当时写申请就是觉得他还年轻,不如出来工作还能给我们做出经济赔偿,没想到事发至今,他一直没有赔一分钱。”马伟的父亲马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人都已经70多岁了,儿子还撇下一个两岁的孙子,媳妇也改嫁了,现在家里没有劳动力,很困难。

■案例三

酒后驾车闯入逆行道一起事故夺走两条命


    在黄岛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的荆某和徐某是好朋友,2007年1月12日晚,两人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在黄张路上行驶时,一下子驶入了逆行车道,正好和李某驾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荆某和徐某双双身亡。经黄岛交警部门认定,荆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徐某在副驾驶位置没有责任。徐某的父母随后将徐某所乘轿车的车主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但是,由于李某只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又认定车主承担的责任有限,因此,徐某的父母最终只获得了4万余元的赔偿。

    “在这个案件中,可以说没有赢家。”市中院的刘法官在介绍这个案件的时候告诉记者,“两个年轻人在出事的时候都只有20多岁,他们的去世可以说对家庭都是摧毁性的打击。”

■案例四

儿子刚工作被撞身亡老两口精神深受打击


    今年4月份,在四方区发生一起酒司机撞死行人案件。由于司机酒后驾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予以拒赔。酒司机李某及其家人本身也不宽裕,想方设法才凑了27万元的赔偿费,最终获得缓刑。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李某因为凑钱赔偿,也背上“负债”包袱。同时,被撞死的行人是位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其60多岁的父母因为唯一儿子先去,受到沉重精神打击,老两口失去了精神支柱,也经常因为思念儿子而病倒,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本报记者 刘纯来 李珍 [编辑: 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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