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幼儿园“小学化” 今秋起学前班停止招生

2009-07-21 05:1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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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通知,要求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当前在学前教育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家长为享受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提前送学龄前子女进入小学;一些幼儿园迎合家长心理,把小学内容搬到幼儿园;一些小学以儿童未入本校举办的幼儿园或学前班为由,拒绝接受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有的甚至进行入学测试或者智力测验;有些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少年宫等,打着幼小衔接的旗号,违规开办学前班或小学预科班等等。

  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影响了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妨害了儿童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幼儿园要全面 、准确地把握儿童成长水平,促进其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和提高,防止小学化倾向,避免重复教育。

  幼儿园教学中 ,不得进行奥数培训、珠脑心算 、拼音 、写字等教育内容,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要坚决纠正学前儿童拿笔写字过早、握笔姿势不准确、不注意用眼卫生等错误现象。

  幼儿园开展英语教育实验,必须是市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必须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英语专业教师,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内不得举办兴趣班并单独收费。

  在一日活动时间之外(包括工作日的下午5点以后或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兴趣班,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招生。

  通知要求,中小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各种举办学前班(小学预科班)的机构,要逐步取消学前班和混合班,只招收学前一年儿童的学前班,要逐步向招收学前三年儿童的完全性幼儿园过渡,创造条件举办完全性幼儿园。

  从今年秋天开始,各种学前班(小学预科班)一律停止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小学学籍管理,不得为学前儿童注册小学学籍,不得审批学前班。

  县(市、区)教科研部门要对辖区内幼儿园承担的科研课题实行申报、审查、登记、管理制度,避免一些机构或幼儿园借科研课题乱收费或者打着科研课题的名义进行违背教育规律活动的现象。

  另外通知对幼儿园入学年龄及班额作了规定:幼儿园要优先招收3至5周岁幼儿入园,满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需求,具备条件者可适当向下延伸,进行托幼一体化教育。

  要严格按年龄分班并控制班额。其中托班(2至3周岁)20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至6周岁)35人。考虑到转园等因素,每班不超过规定班额5人。

  幼儿园大班结束后,达不到规定入小学年龄的儿童,继续在幼儿园接受教育。

  (见习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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