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保办原主任坚称无罪 否认滥用职权(图)

2009-12-09 05:4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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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原主任于坚和原副主任许博文涉嫌犯罪一案,经市南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于坚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原副主任许博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本报曾报道)。两被告人随后提起上诉,12月8日,市中院对该案开庭审理,法庭上,于坚和许博文都为自己喊冤,坚称是按照相关规定办事,对基金的运作方法也向上级部门汇报过,不应构成犯罪。

  >>>于坚:只是按程序办事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12月8日上午,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现场十多人旁听,他们都是于坚和许博文的亲属和朋友。记者看到,于坚头发花白,许博文由于身体有病走路缓慢。法庭上,对于将基金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增值是否是滥用职权,控辩双方互不相让,于坚和许博文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犯罪,只是按照规定办事。

  对于滥用职权的指控,于坚表示自己只是按照程序办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全国很多农保基金都是按照这种模式进行保值增值的,只不过是因为信托公司违规操作,而且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他没有任何个人牟利的想法。于坚在法庭上称,1997年,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农保基金运营培训会议,还专门请来一些信托公司老总现场讲课培训。回来后,他就相关做法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而且还向人大等单位进行报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另外,于坚表示自己没有受贿,而且自己非常清廉,家里没有多少积蓄,自己孩子去上学的钱都拿不出来。他是向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本玉借款,自己还给他打了欠条。

  >>>许博文:并不知道违规

  许博文也对指控自己犯罪感到冤枉,在法庭上,他说指控自己滥用职权证据不足,于坚同信托公司谈成意向,自己则是在部分合同的格式条款所写的“经办人”一栏上签上名字,里面很多内容根本不太熟悉。自己把合同交给主任签字,自己的签字行为是主任的工作安排,是职责范围内的合法行为,自己在不知道违规的情况下,没有理由拒绝工作安排。另外,最后造成资金损失的所有合同都没有自己的签字。许博文认为,当时自己刚转业到地方工作,没有金融知识不懂业务,主任让这么干,自己在不确定这是违规的情况下肯定会办。另外,人保办属于主任负责制,自己只是在职责内完成工作,不应该以滥用职权罪追究责任。

  检察院指控许博文将单位的公款12万多元转入自己账户,账户上的余款3万多元被其贪污,对此,许博文表示单位的小金库是由其掌管,但是自己没有贪污的动机,而且钱一直是在账户上并没有丢失。因此,对于挪用公款和贪污的指控自己不服。

  >>>法院:择日宣判

  在进行法庭最后陈述时,于坚也显得很激动,他说自己在领导岗位上多年,一直按照规定办事,如果自己想违规,很多亲属都可以找到好工作,可是现在他的几个妹妹及其下一代都生活得不是太好,他都没有违反规定。他认为自己一直照章办事,始终不会顾及到自己的个人利益。他希望法官能够斟酌案情,充分考虑他和辩护人的意见,作出合法的判决。而许博文在最后陈述时表示,他没有犯罪,希望法庭能够依法作出判决。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记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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