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波 连日来,住在金湖路的居民饱受垃圾的困扰——这条路正在进行自来水、天然气管道改造施工,路两边的垃圾已有一个月没有清运了。对此,施工方和环卫部门各有理由。客观地说 ,和更换自来水、天然气管道将给居民带来的好处相比,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不是多么大的事,因为这种问题一般不会常年存在于某一区域,其实市民们也承认,平时垃圾清运都很及时。所以,如果忍耐一下的话,这个问题也就过去了。
但是,笔者认为,这又是政府部门不得不重视的一个问题,因为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有关部门为民服务意识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
本来,有关部门铺设供热、天然气、自来水等管道也好,清理市民的生活垃圾也罢,都是在为民做好事,办实事,都是为了让市民的生活更加美好。但现在,由这些事引发的问题却引起了市民的不满,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听听双方的解释,施工方听起来有“理”——只要他们按规定向建管、交警等部门申请了道路封闭和施工手续,那按着工期干就是了,施工道路上的生活垃圾确实不是他们制造的,他们似乎有理由不清理 ;与此同时,环卫部门也有“理”——道路开始施工了,你们把路封闭了,又不给开门,我的车辆开不进去,你让我怎么清运?
双方孰对孰错可能一时难以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市民成了无辜的受害者。他们只能无奈地看着那一堆堆垃圾,闻着那一阵阵臭味儿。
其实,有了当事双方的“理由”,我们就不难理解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了,因为当事双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都在强调自己的理由,而没有认真去想想对方的困难,更没有去想市民的切身利益。假如有一方能主动摆正服务姿态的话,想必市民的烦恼就不会出现。
我们平时经常听到有关部门说要把为民办的好事办好 ,把好事办实,但在现实来看,我们在办事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笔者希望,好事要办好的服务理念不要只成为一句口号,类似的尴尬不要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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