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维修遇纠纷下水道难通 近日家住市北科技街的刘先生遇到了一件比较烦心的事情,家里明明有洗手间,上厕所的时候却不能在家上,“我们的楼是1993年的老楼,设施已经老化了,一楼的下水道经常堵,原来老邻居都比较好,一旦一楼的下水道堵了,整个楼上就一起凑钱给通开,但今年我们楼里搬来了一户新邻居,跟周围关系处的都不好,这次一楼下水道堵了要凑钱了,这户人家说不是他们的责任,死活不出钱,还跟一楼的吵了起来 。这不一楼的一生气也索性不通下水道了,弄得我们整个楼上其他层的住户也都不敢在家上厕所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起去找了社区居委会才了解到,他们楼因为早已过了保修期,维修需要的资金都要业主协商来解决,他们可以给协调,但实在协调不了也没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刘先生遇到的情况一样,因为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维修问题需要业主平摊维修金而导致的维修纠纷很常见。“新建的房屋都有一个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问题需要修理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给解决,但如果过了保修期一般就需要业主协商解决了。”市人大代表、李沧区建管局局长刘波告诉记者,由于出现了维修问题后需要业主凑钱,就很容易产生一些纠纷,“比如顶层漏雨,按照规定就需要整层楼的居民按比例分摊维修金,但如果有些层的居民觉得不关他们的事情,不愿掏钱,这就产生了纠纷。”
而根据相关数据调查,由于制度缺失、维修责任不明等因素,因住宅专项维修问题引发的纠纷和上访呈增长趋势。
对于房屋维修的问题,在24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容易造成房屋纠纷外,有些市民甚至不知道房屋还有保修期,对过期房屋维修没有任何概念,“房屋还有过期一说吗?维修的时候不是直接联系物业就行了吗?”今年26岁的小赵去年在市北区“花好月圆”小区买了一套期房,房子快要交付使用了,却对房子维修的事情不是很清楚。
而去年刚刚搬进新房的赵明娟对房屋过期问题也不是很明白,“今年房子渗漏,物业找开发商修了一次,以后房子出现问题也可以直接找物业啊,至于物业再找谁就不清楚了。”文/本报记者 孟琳达 高亮 李志波 图/本报记者 王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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