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贵峰 10月13日,贵州遵义东风小学学生家长发现该校食堂收购烂菜供孩子食用,引发众多家长到学校围观聚集。随后,家长在学校食堂还发现,大米“有股霉味,是陈米”,“猪肉散发着臭味,已经变质”。为此,学校所在的红花岗区王区长宣布对校长就地免职。(10月14日《黔中早报》)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东风小学这样的卫生品质恶劣、健康安全堪忧的学生午餐状况,并非罕见个案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谁该为此负责?学校的失职渎职,当然是非常直接的原因。但是,确保学生午餐的食品健康安全,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政府的双重责任——既有食品监管责任,也有教育监管责任。
遗憾的是,这种双重责任,在当地政府身上实际上早已形同虚设。学生家长偶然之间,便能发现整车的腐烂蔬菜被拉进学校,陈米、臭肉在食堂公开摆放,而当地那么多的监管部门,如教育监管范畴内的教育行政部门,食品监管范畴内的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却长期对此闻所未闻、视而不见。
当然,简单谴责并追究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作为,其实也不是事情的全部;在这背后,许多更为全局性的政府责任没有落实,同样难辞其咎。比如,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一部全国统一规范的有关学生午餐供应的健康营养标准,以及相应的严格监管制度。更为重要的是,在学生午餐的经费保障方面,也没有明确政府的相关投入责任。
众所周知,在世界许多教育理念先进的国家,为学生提供由政府财政补贴的高标准营养午餐,是十分普遍的做法。如在美国,联邦政府为每名贫困学生免费午餐向学校每天补助2.68美元,即使是并不富裕的印度,每年为学生免费午餐计划投入的财政资金也多达301亿卢比。
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仅为3.59%,仍没有实现4%的目标。而2009年全国GDP为340507亿元。这意味着,若能达到4% ,当年至少还应新增1400亿元政府教育投入。如果能将这笔投入都用于目前1.5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午餐,人年均近千元,他们的午餐危机、健康危机是否将会根本缓解?中国疾控中心的研究显示 ,“我国儿童营养状况远低于世界标准”,“由于营养不良带来的经济损失达到GDP的4% 之多”。这样两个“4%”之间的鲜明对比,面对“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誓言,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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