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扬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将出台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对目前扭曲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进行调整,改变“以药养医”现状,实现“以医养医”,将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由药品收入转变为医疗服务收费,使医生的服务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月12日《京华时报》) 用“以医养医”替代“以药养医”,自然可以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但是,这样的改革仅意味着医院收入结构大调整,对于患者而言,把钱花在医疗服务还是花在药品上,并无太大区别。
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公立医院有着强烈的逐利冲动,医疗价格提高了,药品价格真能下降吗?如果药品价格没降下来,或者降得很少,医疗价格却提上去了,并且提了很多,医院既“以医养医”又“以药养医”,显然会进一步加重患者的负担。再者,医疗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生看一个门诊值多少钱,做一个手术价值几何,普通民众很难判断,加上行政监管不到位,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拥有很大的话语权和操作空间,普通民众很难对其合理性进行监督,只能被动接受。这样一来,医疗服务价格可能在医院的逐利冲动下变得越来越高,人们从承担不起“药费”变成承担不起“医费”。
因此,对于患者来说,医院“以医养医”未必好于“以药养医”,只要医院逐利,患者的负担就不可能减轻。用“以医养医”替代“以药养医”,其实很像扬汤止沸——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没有解决,又在医疗服务价格上做文章,欲扬此之“汤 ”止彼之“沸”,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实际上,“以药养医”也好,“以医养医”也罢,其实质都是要求医院自己赚钱维持自身运转,只是赚钱的渠道不同而已,但不管渠道怎样变,医院赚钱的对象肯定是广大患者。
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抑制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让其回归公益属性,以此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要达此目的,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别无他途。医疗是基本公共服务之一,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因此医院的运营成本不应完全由患者承担。换言之,“政府养医”才是医疗事业发展的正途,也是新一轮医疗改革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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