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感冒药也实名,还有什么不实名

2012-09-03 09: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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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义昆

  浙江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浙江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等信息,并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盒。据悉,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这些常用感冒药,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冰毒。(8月30日《新京报》)

  制造冰毒主要有三种原料:麻黄素、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而常用感冒药中含有麻黄碱。管住了感冒药也就管住了麻黄碱,管住了麻黄碱也就能从源头遏制冰毒,从这个角度看,浙江公安厅的举措似乎也有道理。

  但是,“感冒药实名”的逻辑前提是:购买者都实名登记,而商家也如实上报。问题在于:购买者往往并不愿意实名登记,而登记之后还会影响商家的生意。其实,早在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过相关“限购令”,明文要求含有麻黄碱成分的药品一次性出售不能超过5盒。但时隔数年,所谓的“违规出售限购药品”已经成为常态,别说5盒,就是50盒,也“畅买无阻”。据此推断,“感冒药实名”的双方,都没有登记的积极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加上感冒药来源太广,只会使得“感冒药实名”形同虚设,沦为“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形象工程。

  不能忽略的是,“感冒药实名”,不仅会增加商家的运营成本,也会被消费者带来巨大的不便。买卖与制造冰毒是犯罪,但买卖与使用感冒药,却是公民正当的权利。执法手段过多地介入商品买卖领域,不仅会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会伤害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另外,“感冒药实名”也可能导致消费者隐私的泄漏。警方能够保证消费者隐私不泄漏吗,泄漏之后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吗?

  这些年,各种“实名制”层出不穷。不仅有存款实名制、火车票实名制、手机实名制,也有了茅台酒实名制、菜刀实名制、感冒药实名制。“实名制”俨然成了万能钥匙,哪个领域不好管理,政府就推出一项“实名制”。泛滥的“实名制”,不仅损害着各方利益,也使得政府陷入了一种实名制依赖。最后的结果往往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却只剩下一堆“实名制”。

  是的,“实名制”的泛滥,反映了政府部门的懒政思维。感冒药也实名了,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实名呢?把名字刻字每个公民的脸上,不是更好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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