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香水过安检查出后只能被没收

2012-11-13 11: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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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下午3点半左右,赵先生和女朋友一起从即墨坐车到青岛,在即墨市华山三路和鹤山路附近的车站买票上车,安检时香水被没收,赵先生说不上车了,想要回香水却遭到了拒绝。

    “他们告诉我香水是违禁品,不能带上车,这个香水是我女朋友喜欢的。我就跟那个工作人员说,那我不上车了,香水能还我吗?工作人员说这个得没收,不能还。”11月12日,赵先生向记者表示,这让他感到很奇怪。下午4点10分左右,赵先生发现有一个人也被检查出不能携带的物品,但是工作人员让他拿着东西从别的通道进去了,赵先生就更气愤了。“难道工作人员想没收就没收,想还就还吗?”最后经过一番争议,汽车站工作人员还是把香水还给了赵先生。

    11月1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这个汽车公司,工作人员称根据车站规定,查到危险品必须没收,不能返还。记者随即又咨询了青岛农业大学法律专业孙伟强老师,孙老师表示,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是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让旅客送给不上车的朋友或者放弃物品。对于公路旅客,目前尚无定论如何处理危险物品。

    记者 任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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